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3月27日,祁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
规定明确了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央、省、市驻祁(阳)单位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有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责任。规定共六章二十四条,对办理原则、办理程序、办理制度、组织领导等内容 作了具体的要求。规定的出台,对提高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促进县政府工作,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来源:祁阳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雷志刚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