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道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对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正职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政府办、发改委、科经委等26个县政府工作部门,共28个单位的2017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工作评议。
工作评议由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良英主持。县委书记刘勇会,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天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易恢节列席会议。
会上,这2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逐一作了2017年度工作情况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是: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情况;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以本部门本单位为执法主体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承办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情况等。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对这些单位的工作进行了广泛调研和严格预审。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些单位进行打分测评。测评采用100分制,被测评单位所得总分除以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为实得分。测评分“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好”,90分以下至70分为“较好”,70分以下至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向代表通报。被评为“一般”单位的,针对没有落实的工作目标,要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凡具备继续落实条件的工作目标要规定时限落实到位。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将由县人大常委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询问、质询。连续两年评为“较差”单位的,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启动罢免等刚性监督措施。
经过与会30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测评,县政府办、发改委、公安局、林业局被评为“好”,其他24个单位被评为“较好”。
工作评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工作计划要点》和《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8年工作评议审议和议案、建议意见督办的实施方案》。这两个文件明确指出,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将把县监察委纳入到工作评议范围。今后,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评议将实行常态化,年年评、年年议。
来源:道县人大
作者:何文才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