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花垣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麻宜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力健、邓德猛、吴橝、谢成都、吴昌志及其他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和授予花垣县地方荣誉称号的决定(试行)》及评选细则和程序规定(试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7年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及2018年涉农整合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城区小学学位及芙蓉学校建设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以票决方式民主确定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为2018年度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性工作评议单位。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阳志清同志为花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来源:花垣县人大办
作者:吴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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