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冷水江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确定了2018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对象。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石耀军就审议确定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专项工作评议对象有关情况作了说明,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发言,列席人员发表了意见。最后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了公安、民政、人社、住建等四项工作为2018年度专项工作评议对象。
据悉,这次2018年专项工作评议对象的确定,是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的安排,按照《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专项工作评议的办法》的规定,在各专门委员会和有关工作委员会提出评议对象建议名单(12项)的基础上,经主任(党组)会议研究、表决提出初选名单(7项)后,再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票决确定4项,整个专项工作评议对象确定工作是非常严谨、非常认真、非常慎重的。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振就做好今年的专项工作评议,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认识专项工作评议。人大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法律有明确规定,上级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有要求,这是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种比较具有刚性的监督方式,有利于提高监督实效,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有利于被评议对象增强履职能力,也是我们已经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在开展中要注重总结经验、吸纳好的做法,将该项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二是要精心组织好评议。评议工作方案要结合冷水江实际,结合部门实情,评议调查要脚踏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研,多采用暗访、跟踪调查等方式,主动征求与受评单位有工作联系的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资料,要遵守调研纪律,遵守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评议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常委会出台的办法为标准,以促进工作为目的,保证评议质量,既客观公正地肯定取得的成绩,又要找准存在的问题,毫不隐瞒地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三是要用好评议结果。要严格按照评议办法的要求,对被评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要予以表扬、讲评或限期整改。对照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对口联系的各专委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跟踪督促被评议部门的整改工作,务求整改到位,确保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和落实,切实发挥评议促进工作的作用。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
作者:庾一清 欧阳琦容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