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调研组实地考察怀化广告创意产业园。
3月13日,调研组在怀化市召开座谈会。
3月14日,调研组在衡阳市召开座谈会。
3月21日,调研组在长沙市召开座谈会。
3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方先知带队先后赴怀化市、衡阳市、长沙市开展《湖南省实施〈广告法〉(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立法调研。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茂椿,省工商局副局长丁珍良参加调研。调研组考察了广告企业,在怀化、衡阳和长沙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方先知充分肯定了怀化、衡阳、长沙在《广告法》、《实施办法》实施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他强调,第一,修订《实施办法》很有必要。新的《广告法》实施后,2016年,我省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但是目前的《实施办法》与《广告法》等上位法衔接不够紧密;互联网等新媒介的广泛应用,广告的主体、载体、形式等发生了新的变化;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广告监管部门和执法主体也将发生新的变化。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实施办法》很有必要,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担当。第二,重点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加强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修订《实施办法》,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诚实守信、良性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强化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校准器”和“助推器”作用,规范广告行业行为,支持广告业发展。三是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调研中普遍反映的问题,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从立法角度解决这些问题,比如,广告定义、禁止性用语、互联网广告、楼宇广告、食品广告、医药广告、公益广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确保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务实管用。第三,扎实做好修订《实施办法》前期准备工作。省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省直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共同推进《实施办法》修订工作。
来源:财经委
作者:许鸿飞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