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笔者从道县人大常委会获悉,2017年,道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名。
2017年,道县人大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同心同向意识。严格按照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的规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党委决定和人事意图圆满实现。严格落实任前公示、法律考试、公开承诺等制度。2017年,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共59名,并组织向宪法宣誓。同时,要求并指导“一府两院”和乡镇人大做好被任命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来源:道县人大
作者:何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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