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汝城县人大常委会突出“五个强化”,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学习的主要内容,认真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把握基本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二是强化干部表率。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委室负责人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带头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上来,一手抓实人大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不放松,把学习贯彻新宪法、监察法与学习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强化行为规范。按照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严防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切实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实事、不出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人大机关形象。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人大监督工作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班子成员及各委室负责人要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工作。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作为党员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通过年度考核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来源:汝城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陈春生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