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工作是关系污染防治攻坚、关系群众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3月30日,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实施<冷水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决定》。为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深入禁燃区开展调研,了解禁燃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2017年10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市禁燃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给禁燃办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全市禁燃工作有序开展。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齐心协力、部署周密、措施得力,攻坚克难,共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四百余次,取缔禁燃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84家,查处违规储存爆竹点3处,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禁燃工作成效显著,禁燃区实现了“零燃放”目标。
健全机制出实招。开展禁燃工作以来,市禁燃办切实加强源头管控,市安监、工商质监继续推进禁燃区域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退出工作,市公安、城管、安监、交通等部门加强了源头整治与排查,在各进入禁燃区路口设立检查站点,封堵、查扣外县市流入禁燃区的烟花爆竹。积极完善防控和执法体系,市城管局在红日岭制高点设置了监控点,对城区实施24小时监控;组建禁燃执法中队,从公安、城管部门抽调力量24小时值守执法,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对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时段实行重点管控。禁燃区各乡镇办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小区、楼栋四级信息员工作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区域、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网络体系和防控体系。加强督查考核,将禁燃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进禁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宣传教育见实效。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市城管局将开展宣传教育作为常态措施进行,在市、乡镇(办)、村(居、社区)设立禁燃永久性宣传牌,做到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常态化,流动宣传车上街宣传常态化,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常态化,营造持久禁燃氛围。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市城管局结合清明节、中元节、春节等重要节日,开展不同主题的禁燃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禁燃浓厚氛围,信导文明过节,深化禁燃工作。积极总结和推广经验。如为办根据实际情况和老百姓要求,主动新增使溪村、毛易村、清排村及大建社区四个村居禁燃,沙办已全面禁燃。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
作者:李旺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