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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来源:新化县人大办公室 作者:吴中华 编辑:redcloud 2018-02-23 10: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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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新化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1月13日在新化宾馆十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2人,实到40人,因公因事请假2人。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姜世星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副书记、副主任李劲柳,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绍斌,副主任曾欣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张陆林、刘晓英,副县级干部何觉慧出席会议。县委书记朱前明,县人民政府县长左志锋,常务副县长王文红,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曾小坤,原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志坚,副县长拟任人选陈进、欧阳灼亮,县人民法院院长彭志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加新,县人大享受副县级非领导职务有关待遇干部张健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拟任人选,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长龚龙,29个乡镇、街道和国有林场人大主席(主任),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县人大机关办委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绍斌所作的《关于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新化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和宪法宣誓程序的决定〉》《关于新化县工农河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新化县第五期永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新化县大码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新化县城西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新化县酒厂及建新瓷厂北侧一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陈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欧阳灼亮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李典芝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同时,任命陈元怀、罗晖、杨金海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苏玲彬、奉希平、卿青、刘化忠、曾杰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并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在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姜世星为上述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县委书记朱前明作了重要讲话,要求与会人员做到“三要”:一是要会履职,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融入各项工作中去;二是要敢履职,通过监督来推动各项工作;三是要履好职,争做忠诚、有责任、有担当的好干部。

来源:新化县人大办公室

作者:吴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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