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即受处罚”。2月,随着履职规定的修订,临武县人大常委会一改往日“温柔”,管理变得严厉起来。按照新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日后将面临十多个“罚点”,履职稍有不慎,就可能收到罚单。
换届以来,新一届临武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享受着旧规定的“福利”,常委会会议迟到不受处罚,旷会可评优秀,两月至少一次的法定常委会会议缺乏严肃。“有失松散”,大多连任组成人员认为,常委会会议必须团结、活泼,又有紧张氛围。 不变规定难改现状。新规定应运生。出勤是修订的重要内容。相应代表法规定,组成人员要优先执行组成人员职务。新规定在细化出勤规定上下足了功夫,仅常委会会议就定了“迟到、早退、旷会、会中离开会场”等四个情形,每种情形都有对应的处罚。督促组成人员严阵待会。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建议督办等活动,新规定也出作了规范,使组成人员们工作活动有章可依。 组成人员履职包括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七方面工作和活动内容。工作和活动内容不能少,少了是失职。工作和活动量不能减,量减质难保。要“按时按质按量开展工作和活动”,新规定要求,组成人员履职要赢得主任会议的认可。
“罚单”由年度考核执行。同履职规定配套的考核办法,有定性考核针对“活动工作质”,有定量考核面向“活动工作量”,十几个“罚点”个个到位,成为临武县人大常委会为组成人员量身定做的履职“紧箍咒”。
来源:临武人大
作者:邓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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