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学习汝城经验,鼓励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地税局等有条件的单位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建设生态停车位和小游园,以后城区新建单位,原则上不再建实体围墙。”这是2015年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就治理县城“脏、乱、差”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所形成的20条建议中一条建议。
2017年以来,祁阳县以创卫为抓手,按照“城区建公园、单位建林园、社区建花园、小区建游园、家庭建庭院”的要求,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拆墙建绿行动,已完成拆墙建绿单位36个,建成小游园68个,特别是公、检、法、人社、民政、电力等部门拆墙后建设了小游园,这一惠民之举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点赞。“县检察院拆掉围墙建林园,少了冷肃,感觉亲切了许多,极大地拉近了和百姓之间的距离。”居民陈女士拿着手机,正兴致勃勃地拍摄着县检察院大院里的长廊,一边与家人交流。陈女士的眼前是祁阳县人民检察院林园所在:没有围墙、没有大门,整个林园由法制文化长廊、法制文化墙和休闲景亭三部分组成,东西跨度为48米,南北跨度为98米,总面积4700平方米。居民可随时进入院内散步,游览林园,累了还能坐在椅子上休息,这里不仅成了居民散步、锻炼的新去处,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品质。
来源:祁阳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曾武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