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干部任后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的重要内容。龙山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原则,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推进干部人事任免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人事任免办法》,并以“四个注重”为抓手,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制度保障,构建全方位的干部日常监督体系,有力保证了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推动了全县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
注重从严学习教育引导,拧紧思想“总开关”。抓好干部思想教育这一着力点,分领域、分专题和分层次轮训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党性修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纲领,围绕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转促”专题活动,分层次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中轮训,邀请县级干部讲党课、科级领导干部作专题讲座,传导自上而下从严治党新常态,引导领导干部积极破除“官本位”思想,把党章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近四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7人次,依法接受辞职11人,免职59人。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严把任前调查、任前法律考试和任前发言等关键环节,坚持向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
注重多管齐下抓好监督,装备日常“跟踪器”。推行“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科级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明报告事项的工作纪律,有序推进个人在关事项的核实,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者进行函询教育,有效强化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对离任单位正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干部干净赴任。开展了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清收工作,并进行台帐化管理。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干部监督成员单位的联系。通过一系列措施,让广大干部感到组织时刻就在身边,不敢懈怠,也不能懈怠。
注重督导与巡观察相结合,推动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干部的平时性、经常性监督,通过党建专项督导、党建评价和乡村换届等契机,以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民意调查和电话访问等方式,重点跟踪“一府两院”及所属机关的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干部履职情况及新选任干部表现情况的调查摸底,做到准确、客观、全面和动态地了解识别干部。同时,推进干部巡察工作,探索健全县级巡察工作机制,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和民主评议等形式,对巡察单位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表现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巡察过程中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形成处理意识后反馈单位进行整改。
注重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实现监督“多渠道”。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同组织与执纪执法等有关部门之间干部监管信息的整改与共享,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来选拔任用干部。对选拔对象的提名、考察和使用等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确保公示时间充足、公示内容全面,以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广泛参与。充分利用互联网、举报电话、手机短信和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对群众举报反映有者问题,从严从快受理调查处理。同时,建立必要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对配套监督体系建设,从制度上、运行机制上规范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监督。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