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已全面进入“汽车社会”。人民群众既享受汽车社会的生活便捷,也直面交通事故的血色阴影。预防交通事故是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与追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必然要求,更是汽车社会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内涵。
当前,与全国大环境一样,道路交通安全仍然面临严峻形势,我省2014年“7.10”校车事故,“7.19”沪昆高速邵阳段爆燃事故,2015年“9.25”客车事故,2016年“6.26”旅游车事故,均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事故中,均不同程度暴露出现代交通管理中的驾驶人安全驾驶直接责任、企业安全人员岗位责任、企业主题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领导责任不落实、不履职,以及法人违法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对驾驶人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的核心问题是“开车”,需首要解决的驾驶人安全开车的问题,然而,很多的学员,很多的驾校的培训只求考试发证,普遍忽视系统性安全知识、驾驶技能、文明意识和安全常识的训练培养,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严重不到位。二是对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不到位。运输企业是运输安全管理的法人主体,负责从源头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运载物品及运送路径等要素进行有效管理,预防运输风险,确保运输安全,但许多运输企业对此不重视,也缺乏现代企业安全理念、方法和技术手段。三是对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治理不到位。全省不少道路事故多发,风险隐患问题突出,但迟迟得不到全面、系统和有效治理,道路安全性供给不足。四是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不到位。广大驾驶人基本的守法意识、牌证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十分缺乏,不文明交通陋习屡见不鲜,宣传教育不到位已成为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的“软肋”,驾驶人安全意识的缺失已成为道路交通安全中最大的隐患。 五是交通管理社会协同治理不到位。在不少部门甚至少数地方政府领导的意识深处一直存在“交通安全就是交警的事,交警就是管这个事的”认识偏差,社会协同治理的机制体制有待加强。
为此,特就新时代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提如下建议:
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调研。进一步面向全省梳理确定一批体制性、机制性、全局性调研题目,应组织力量和专门团队,开展深入调研,形成全面、系统、科学、专业的解决方案,提供给政府决策确定实施,要做到对症下药。
二、牢固树立“一切以安全为中心”安全理念。推动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政府主导”安全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监督运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安全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内部安全管理机制。
三、全面落实全省交通安全社会协同治理工作措施。推动建立全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企业为主、社会协同、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应用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任务、考核和日常监管工作措施。深化社会协同治理工作措施,健全社会化管理机构,切实补齐管理短板。
四、切实落实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教化工作措施。加强交通安全执法人员执法理念、业务知识、方法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自身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人性化管理水平。监督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意识和履职能力的教育培训,强化企业内部日常安全监管水平。重点加强对驾驶人教育教化工作和日常动态管理。
五、切实强化驾驶人安全考试监管和日常管理工作措施。切实监督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大纲内容、科目、学时要求,改变当前普遍重考试通过率、忽略驾驶人安全意识培训、培养等问题。并做实驾驶人日常管理和审验教育、满分教育,坚持“管”与“理”并重,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即对严重交通违法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又对一般性、轻微性违法更多采取积极引导、教育警示、帮助帮扶措施,在现实环境条件下,对轻微性违法保持一定包容度,做到预防违法在前,执法查出在后。
作者:尹双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