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首度提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做出的一个新的战略部署,意义非常重大,农民充满期待。
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三农”工作部署,按照四化同步要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面貌有了很大改善。但总体来说,我省乡村建设层次还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把握不准,没有系统地全面地落实“五句话”的总要求,导致一些地区出现“有钱就盖房、没钱就刷墙”的现象。二是没有把“产业兴旺”摆上首要位置,缺乏规划引领,产业结构趋同,农产品多而不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总体不高。三是村庄建设缺乏规划引领,村民建房无规无序、想建哪里就建哪里,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有的有新房没新村,有的有新村没新貌,有的甚至垃圾围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规划先行,谋定而动,下大力气科学编制好乡村振兴规划。
科学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必须乡村联动、多规合一。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突出规划的前瞻性、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编制乡村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统筹山水林田路,突出功能统筹、产业融合,整体谋划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市民与农民,形成乡村振兴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实现乡村联动、多规合一、统筹推进。
科学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必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我省有1913个乡镇级机构、近3万个行政村。“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不同地方乡村的风俗、生态、面貌等差异较大,在产业基础、村庄建设等方面也不一样,各地发展水平也各不尽相同。科学编制乡村振兴规划,必须把握不同乡村变迁的发展趋势,注重地域特色,尊重文化差异,顺应村情民意,做到一乡一规划、一村一规划,提高村民对规划的认同感和可操作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句话”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湖南特点的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科学编制好、落实好乡村振兴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专业性强、涉及的部门多。为确保规划管用好用、落地落实,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形成涵盖各行业、覆盖全省各乡村的规划体系。
第二,明确部门职责,与总体规划配套,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商务、文化、卫计等部门分别编制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实施方案,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三,省、市、县各级财政都要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规划编制高质量、可操作、能落地。
作者:余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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