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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省尽快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的建议

来源: 作者:李茂 编辑:redcloud 2018-01-27 1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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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建议改变现行的做法,在我省尽快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制度。

  在专业技术职称制度中,实行过两种制度,一种是单一轨制,即评聘合二为一,通过国家专业评聘委员会的评审后,获得的专业人员享有终身制。这种制度下,国家各级职称管理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职数或结构比例的控制,企事业单位没有决定权力。另一种情况是评聘分开的双轨制。随着企事业单位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由于岗位职数有一定的限额,限制了企事业单位人才梯队的建设。为了避免这一矛盾,国家推行了评聘分开的双轨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与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分开,改变过去评聘结合的做法,企事业单位有权按照生产经营和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和聘任对企事业单位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定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职务和有关待遇由企事业单位自主决定。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实行了评聘分开的双轨制。然而,我省现在仍实行评聘合二为一的单一轨制。为此,建议:在我省尽快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理由如下:

  一、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达到任职年限中级技术人员,如果具有了相当的科研成果,就应该有资格参加评审。到达一定工作年限(如5年)就应该有机会参评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这有利于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人才的培养。至于能否通过评审,那是评委们的事。通过了评审,具有了资格,单位聘不聘,那是单位的事。如果因为单位长期没有指标聘任他,他至少可以有跳槽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资格。

  二、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实行了评聘分开的双轨制,我省依然实行单一轨制,即评聘合二为一,而且,必须单位有空缺才能申报。这种做法实际上和有关政策如国家鼓励竞聘上岗政策相互矛盾。如果某个单位中级技术人员连申报高级职称的机会都没有,他又如何能与已经占据高级工程师岗位上的可能不太称职的对手竞争上岗呢?

作者: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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