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正文

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指标的建议

来源: 作者:谭洪英 编辑:redcloud 2018-01-27 15:02:18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已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对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就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状况而言,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问题与不足,引发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影响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一、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存在的问题

  1.实行指标控制,教师晋级希望渺茫。以汝城县城区一所优质学校为例,已经有九年没有教师正常职称晋级了,有的教师大学毕业任教至今,教龄20多年,工作努力认真,教学成绩优秀,这些人员的年龄从40-52岁不等,这年龄段绝大部分是教学的中坚力量和教学骨干。但由于学校没有职称岗位,现在仍是中学二级或一级教师,职称岗位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区学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实施不够严密,政策存在不连续性。2013年省州出台了新的职称评聘文件,晋级条件中关于学历要求中舍去了“中专满25年”一项,直接将一些老教师距之门外。

  3.圈定评聘范围,不利学校发展。现行的教师职称评聘文件,倾向一线教师,对于激发教师工作干劲、引导教师钻研业务无疑会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因为评聘范围锁定在一线教师,学校的行政、后勤、教辅等岗位人员就失去了参评的资格,从而被剥夺了竞聘的权利。学校行政干部也是从教学一线选拔的优秀人才,工作开展也未脱离教育教学,并且为教学工作直接提供监管和服务;后勤、教辅岗位也是不可或缺,多数都是曾在一线工作的年龄偏大的教师。如果这些人都为晋级全部留在教学一线工作,其它岗位无人问津,学校工作将无法正常运转。

  二、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建议:

  1.调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评聘比例。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上级政策的构架下,结合各地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调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评聘比例,兼顾城区与农村;中学、小学与幼儿园;一线老师、行政干部、后勤和教辅人员。

  2.允许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教师申报相应阶段的职称。对在县(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这样做既容易使广大教师理解接受,又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人人心平气顺、充满生机活力的工作氛围。

  3.探索改革新的工资分配制度,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到基层实际调研,制定符合实际的工资分配制度。也可以参照公务员工资分配制度,再考虑设立岗位绩效工资。这样,既可以减少年年评聘职称带来的困惑与矛盾及教育的不安定因素,又可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作者:谭洪英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