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根据全省电网运行情况统计,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植被接触或接近带电导线,是引起电网设备故障的主要原因,并可能造成大面积人身触电事故或引发森林火灾。及时砍伐清除电力线路下方的树木,可减少50%以上的用户故障停电,并可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木植被造成的电力安全隐患。
及时清除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树木隐患,保障安全、优质、可靠的电力供应,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能源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二、主要问题
(一)“小树”可能酿成“大祸”,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树木隐患未引起足够重视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当生长的树木植被接触或接近带电导线,高压带电导线将会对树木放电,此时电力线路发生永久性接地故障,该类故障往往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并可能对过往居民群众造成触电伤害或引发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部分地区有关部门和居民群众,罔顾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居民群众人身安全,随意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植被,甚至恶意种植高杆速生植物以获取不正当补偿利益,给电网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风险。
(二)“砍树”还是“植树”?电力部门线路保护区砍青扫障与林业部门植树造林的政策相冲突
为了确保电力线路通道走廊畅通,电力部门每年定期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隐患树木进行砍伐,防止树木接触或接近导线发生放电,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部分地区,居民群众片面强调退耕还林、植树造林政策要求,随意将电力线路保护区划为退耕还林区,导致电力线路保护区树木安全隐患激增。此外,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林业管理部门对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砍青扫障的监管也日趋严格,要求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证方可砍伐,否则以盗伐、滥伐罪名立案追责。但部分县省砍伐指标有限,即便是办理了砍伐证,砍伐数量依然有限,远不能满足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砍青扫障的需求。近两年,国网郴州供电公司电力线路砍青扫障中被林业公安立案两起,林管站行政处罚3起,使得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隐患的消除举步维艰。
(三)“风景树”可能是“隐患树”,公路、园林部门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风景树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公路、园林景区等穿越电力线路保护区,公路两旁、园林景区的风景树可能接触或接近导线,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并可能对过往行人、车辆造成触电伤害。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风景树未引起公路、园林部门足够的重视,对电力部门砍伐“风景树”的认识有偏差,多数采取不支持、不配合,造成公路两旁、园林景区存在大量接近电力线路的树木隐患。
(四)“砍树怎么赔”?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隐患树木砍伐青苗补偿标准执行困难。
依据电力法规,电力部门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隐患树木的砍伐实行一次性补偿,但是部分林权人不接受郴州市政府青苗补偿标准,漫天要价,甚者要价高达几百元每棵。时常以索要高价补偿为目的,肆意刁难、阻拦电力部门清理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超高树木隐患。部分林权人在清理后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重复栽种高杆速生树木,视其为“发财树”、“摇钱树”,推高电力企业维护线路的成本。
三、措施及建议
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砍青扫障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相关规定,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禁止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出台电力设施保护区砍青扫障相关文件,电力部门依据《电力法》相关规定以及电网安全运行维护要求,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植物进行砍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阻拦。明确在已建成运行的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种植可能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植物,对已有人工种植的植物,电力部门依据省政府相关青苗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对已有自然生长的植物,电力部门无偿进行砍伐。
(二)协调解决电力与规划、林业、公路、园林等部门关于电力设施保护区植树造林的矛盾
依据电力、林业、公路等法律法规,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并重原则,明确对已存在的电力线路保护内的隐患树木,电力部门依据省政府相关青苗补偿标准对林业、公路、园林等部门进行一次性补偿,或改种为满足电力线路安全运行要求的低矮植物。电力部门在经协商赔偿的电力线路保护区砍伐隐患树木,无需办理相关采伐手续,任何部门不得干预或阻拦。林业、公路、园林等部门因不可控原因必须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植树造林时,必须经电力部门指导认可,在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条件下开展植树造林。
(三)统一落实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砍伐青苗补偿标准
制定电力线路(可延伸至通讯光缆等架空线)保护区树木砍伐的青苗补偿标准,统一全省电力线路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保护区内树木砍伐的青苗补偿标准,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区砍伐隐患植物均为一次性赔偿,改善电力线路建设及运行环境,推进全省建成坚强电网,确保电网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李海波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