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和全国情形一样,共享单车几乎是一夜涌入湖南各地,大家在享受互联网业态便利的同时,弊病和问题也一同而至。随意乱放,到处乱丢,导致市民“行路难”等报道屡见不鲜。据11月2日潇湘晨报记者报道:位于后湖小区27栋附近,沟底路旁横七竖八躺着近百辆共享单车,有摩拜、ofo、酷骑等品牌,并占用交通要道。针对种种乱象,各地相关职能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采取了诸如定期清理、贴禁止停放标语、不加大投放量等措施,但是基本上没什么效果。
任何新生事物在初始时,不服“水土”甚至出点问题是难免的,都有成长烦恼,如同硬币的两面一样,应当正确对待和综合评价共享单车的利弊,不能因噎废食。政府既是服务机构,不可或缺的还有监管职能,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共享单车企业、借鉴有的城市经验得失、走访存放现场和骑行人等基础上,拿出行之有效的的管理办法,实现由事后管到事前和事中管、由被动出击到主动作为、由野蛮生长到适度介入、由无序放任到有序引导的4个转变,提高适应新经济能力和管理城市水平,让这一解决最后一公里和低碳出行的创新变得可持续。
推荐3种模式:一是采取有桩共享单车。如最早进入市场的长沙公共自行车公司,在公交车站台和大型小区门口附近搭棚建点,虽然前期投入大,较好的解决了乱停乱放问题。二是推行电子围栏。提高共享单车准入门槛,必须带有集成芯片和电子车锁,包括有定位装置、电子编号等信息,利用北斗卫星系统,在适当位置建好配有监控镜头的电子围栏,使得从开锁取车到锁车存放,全过程累计骑行时间、监控取放地点状况等,并与使用费用挂钩。三是引入人工形态。一般的小区、医院、宾馆等都有人工管理或电子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在靠近岗亭位置,划定好共享单车停车区域,提倡和允许共享单车进出,投放企业委托保安或门卫,有偿管理(微利)带有芯片的共享单车,实现人工与电子管理相结合。连同单车押金、骑行的安全隐患、骑行保险、进入退出机制等事项在内,可先采取向社会征求意见,尝试推行与骑行者的使用费用以及个人信用相联系等约束机制,制定《湖南省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指导意见(试行)》等一揽子规范性文件,待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再同相关部门经过充分调研,制订《湖南省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条例》等行政法规,以法治的方法,解决共享单车的停放给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干扰和乱放违停现象等弊病,让公益性质得到真正彰显。
作者:释坚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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