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都很重视耕地保护问题。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农村出现的土地抛荒问题,已经威胁到了国家粮食安全。综合调研我省土地利用等问题,特别是以郴州为例,弃耕抛荒的土地大多数其实还是具备耕种条件,农村土地抛荒主要原因是:土地边际成本提高,边际受益减少;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制度不完善;农业基础设施破败或缺失;税费负担沉重。土地抛荒体现了农民的自主权,对土地资源流转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所以我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切实增强解决抛荒问题的紧迫感。政府要加强逐级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耕地抛荒等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抛荒的地方,要予以纠正,严肃问责。
(二)要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加快土地流转。一是妥善处理好劳力外出和人口、劳力、土地等变化形成的人地矛盾,搞好余缺田调剂,将土地转包给愿意耕种的农户耕种,或通过村民同意,通过“小调整”将这部分土地重新发包。二是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将分散的抛荒耕地采用调换与转包的形式,尽可能集中连片,由村组统一整治后进行招标承包。三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转租、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鼓励乡村干部、种田能手、科技人员承租土地兴办小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实现价值的再增殖。农产品价格不畅,关键是产品雷同、结构简单、产业链条短。因此,要延伸农产品的加工链条,实现价值链的延伸。农产品价值提高了,抛荒地自然会减少。
作者:曾令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