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制度改革20多年来,城镇家庭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6.7平方米增加到目前的超过30平方米,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然而,近年来因房地产开发的暴利而引起暴力拆迁、土地违法诸多问题,所引发的群体事件、社会矛盾逐步显现。房地产大跃进式的发展,错配了经济资源,阻碍了经济的战略转型,拉大了贫富差距,房价过高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全、政治稳定的三大“障碍”。
主要表现在:
一是投机购房。所购房既不住也不租,只等升值出手以获取差价。炒房人、炒房团大举进入,改变了需求结构和预期,误导民众对“房价长期上涨”的预期,而这种预期正是推高房价的最重要因素。房地产业牵涉行业众多,房价过高必然带动上下游一系列产品的价格上涨,造成背离经济发展基础的“虚假繁荣”,导致经济发展失衡。
二是土地天价。土地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开发商拍到的地价几乎是天文数字,但这都得由买房子的人来买单。特别是开发商控制开盘信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等,都对房价的过高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是环境宽松。宽松的住房开发贷款和住房消费贷款是促成住房市场产销两旺、房价节节攀升的重要支撑。而且,房价不倒、地价不垮的预期使手持抵押物的银行不仅没有动力落实央行的调控政策,而且会采取各种对策来消化“不利”的调控政策。
从2003年开始,国家就出台了土地、税收、信贷、市场规范等方面的系列措施对住房市场进行调整,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来更是实施了更加密集的、直接针对房价的调控。但是几年下来效果不大。为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法律和经济手段同步进行。政府要利用各种手段开发商防止捂盘惜售,圈地不用,促进房地产经济健康发展。要始终把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在进一步加大房地产领域反贪污、反行贿、反渎职斗争力度的同时,还应引入外在监督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减少权力寻租成功的可能性。
二是要减少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是商品,就应该按所有商品一样现货现卖,不能预售。预售说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它藏含了很多纠纷、埋下了种种矛盾、留下了许多隐患,应坚决取缔预售这种没有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商品房屋是商品,就应该按商品一样严格执行《价格法》进行公平交易。
三是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是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政府的职责和政策就是保障这个基本需求。在中央主导下、各地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正在陆续开工建设,并已取得初步成效,但还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切实解决房价过快上涨造成的部分居民居住困难问题。保障性住房应要以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这将有力地缓解中低收入和新参加工作的年轻人住房的要求。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将增加住房供应,减少中低收入人群对商品房市场的刚性需求,稳定房价。建议拆迁补偿货币化的同时,由政府团购解决拆迁户购房,避免房价被拆迁户无底线拉高。
作者:李国武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