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县市区易地扶贫搬迁要求对贫困户集中安置,集中安置的标准为30户以上联建。
目前,考虑到农村实际情况,如果按照原有标准,集中安置将面临众多难题:一是难以找到符合30户以上集中安置区的大块建设用地。二是安置户都为不同村的村民,有些村民远离原来的生产生活环境,既离土又离乡,一切需要重新开始,给其生产生活增加了难度。三是有些安置点虽然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但因为达不到30户联建这一标准而不得不放弃建设,需要易地搬迁的贫困户也享受不到国家政策的照顾。四是搬迁后,怎么持续发展,留得住,生存得下去,达到稳定脱贫的目的,需要政府进一步研究解决。
建议:
1、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应尊重贫困户本人的意愿,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角度出发,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允许进行3、5、10户联建的小集中安置点建设。
2、加大对搬迁后贫困户的产业帮扶,增收指导和支持,确保脱贫不返贫。
作者:李志文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