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国营农场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长达几十年的运营过程中,为全省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进入新世纪后,各国有企业、国营农场根据政策精神,服从大局安排,义无反顾进行改制,并在上级的科学部署和地方的多方协调下,较为平稳地实现了过渡。但是,由于改制涉及到干部职工的安置和待遇落实问题,留下了不少的欠账和包袱,虽然省委、省政府多次调度,解决了大部分问题,但仍有少数遗留问题没有妥善处置,地方本级财政支付、维护稳定压力很大。以临湘为例,过去临湘一直是全省工业重镇、农业大县,境内国有企业多、国营农场大。其中,原桃林铅锌矿是国家“一五”计划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原国营黄盖湖农场名列全省十三大国营农场,这些企业和农场虽已改制十多年,但是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亟待化解。
一是国有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医保问题。例如,原桃林铅锌矿、株化临氮公司、临湘茶厂3家企业分别于2007年、2008年一次性预留退休退养人员10年医保费用后,移交临湘市管理,目前临湘本级医保资金已亏损1400万元。关于10年期满后退休退养人员医保问题,省人社部门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103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对按1.26万元标准补足参保资金缺口的中央下放企业、省属关闭破产企业,中央财政和省政府不再给予补助”,意味着把医保基金缴纳任务转交到了地方。这对于地方财政困难的临湘市而言,医保统筹基金压力进一步增大,而国有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医保作为全省的大面问题,其他地方都或多或少存在。譬如,全省有色金属系统这一块,就遍布8个市州、19个县市区,涉及面广、群体人数多,地方财政确实无力支付国有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后续医保资金。
二是原国营黄盖湖农场干部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原农场农牧工参保总人数有3080人,从2003年7月至2015年12月,单位欠缴养老保险金4509.68万元,2016年欠缴782万元,2017年欠缴847万元,累计欠缴6138.68万元。关于上述农牧工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省里明确要求,2003年7月至2015年12月欠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得实行挂账处理,而是分十年偿还,所欠费用及2016年以后单位缴费部分经费通过经营田收入、原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补助资金及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四个口径解决,缺口部分按照省、市、县6:2:2的比例分担。按照这种模式,今后十年临湘每年单位缴费达1200万元,且有2016年、2017年的存量欠费要消化。同时,原农场164名离退休干部津补贴、抚恤金、养老金调涨等问题,每年需临湘投入200多万元,临湘本级财政无力承担。
上述问题都带有普遍性,如果地方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难免引起攀比现象,极易引发群体性不和谐因素。因此,建议省委、省政府加强全局统筹,在省级层面予以解决。
一是建议对国有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医保继续予以补助。按照《湖南省关于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意见》(湘劳社政字〔2007〕11号)文件规定,已关闭破产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保资金,中央、省属企业由省财政全额安排。过来,经过上一轮十年消化,国有企业退休退养人员数量已自然减少了一部分,以临湘为例,现今临湘3家原国有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已由7000多人减少到5000多人,减量接近29%。为此,建议省委、省政府继续对国有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医保予以补助,以五年或十年为期,采用一次性预留或按当年实际人数分年拨付的形式,逐步消化国有企业退休退养人员数量。
二是建议对原国营农场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安排足额转移支付。省里关于解决原国营农场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欠缴问题的四个口径中,经营田收入规模太小,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困难,缺口部分较大。因此,建议省委、省政府统筹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统一解决各国营农场2017年前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同时,根据各国营农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需要,在原农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补助资金中每年增加专项,用于原农场农牧工养老保险缴费及离退休干部津补贴、抚恤金、养老金调涨发放,切实化解遗留矛盾,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作者:魏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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