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而珍贵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是我国的文化名片,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但随着我国工业化、智能化科技和经济高速发展,自然社会环境的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很多不再成为人们消费的主流,同时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大都系手工制作,缺乏成本优势,加之有的传统习俗失去了传承发展的空间,有的传统技艺则后继乏人,因此面临消失的风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他多次就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还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湖南是中国西南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悠久的历史、多元的民族和文化、独特的自然资源给湖南留下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湖南省有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1大类320多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0余人,但他(她)们年龄普遍偏大。由于学艺周期长,物质回报低,很难吸引年轻人主动触入。一些老一辈代表性传承人有作品、有想法,但又缺资金、人才来打造和长期维护专门的非遗技艺(作品)和展示场所,更好地开展非遗项目的文化传播和交流。
尽管国家和我省近年对文化产业和非遗事业都给予了较大的支持,给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由国家文化部拨付2万元用于传承带徒补助,省市也有少量资金扶持省市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但是这些资助对于一个代表性传承人一年带徒授艺开展传承远远不够。
现在,江苏、浙江、四川、福建、黑龙江、贵州、深圳等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对于代表性传承人的资金扶持或各类政策奖励,鼓励当地代表性传承人创办工作室、非遗展示馆、艺术馆,开展创作研发和传承授徒以及传播文化。
为此,建议我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帮扶力度,充分调动传承人展示技艺、提高技能、带徒授艺,开展文化交流和文化传播的积极性。
1、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带徒授艺资金扶持:
鼓励国家级传承人每年带徒3-5名、省级传承人每年带徒1-2名,每个学艺的学生由政府补助3万元学习生活费用,传承人每年每带一个学生由政府补助1.5万元作为工资和传承场所开销。
2、设立非遗展示传播场所专项扶持资金:
帮助有丰富传承资料、有优秀作品留存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办个人非遗项目展示传播场所(工艺管、艺术馆、展厅等),每年对于考核优秀的传承展示传播场所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用于资料作品保护、展馆日常维护和文化传播交流活动的开展。
作者:柳建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