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湖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正文

关于推进湖南养老服务“五化”建设的建议

来源: 作者:康镇麟 编辑:redcloud 2018-01-25 16:33:52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十九大报告提出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新时代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湖南省面临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在新时代如何以新理念为指引加快推进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度湖南省老年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2016年底,我省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1201万人,约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17.6%;80岁及以上老年人150多万,失能老年人200多万;城乡老年空巢家庭分别达60%以上和55%以上。面对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明显、失能化加剧的严峻形势,我省从战略层面规划、从制度层面创新、从具体层面落实,大力推动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尤其,近年来逐年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性资金支持力度,全省养老服务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在社区居家养老方面,全省已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000多个,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49个。在机构养老方面,农村敬老院建设连续12年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新改扩建敬老院3058所),2015年开始,“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连续3年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截止2017年10月,全省已有各类养老机构2641所,养老床位数近30万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30张。

  二、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省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一是政策推进与落实的系统性仍须加强。仍存在“头痛医头”的现象,也有“多头管理”的情况,尚未完全形成“职责和分工明确”、又能“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社会力量参与的广泛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目前我省民办机构养老床位占比约为30%左右,相比东北的辽宁省达到50%以上,其他发达省份更高。三是行业规范及标准化建设尚待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涉及一系列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等,但由于养老服务和产业发展尚不成熟、行业界定也比较模糊,无法建立系统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四是信息化及互联网应用亟待深入。仍然存在信息“孤岛”、信息“烟囱”,造成信息的不对称、难以共享,尤其是康养、颐养等需求难以快速合理匹配等现象。五是存在发展不均衡的矛盾。存在城乡不均衡、区域不均衡、保障不平衡、水平不均衡等问题。

  三、 对策与建议

  建议我省在统筹推进老龄事业与产业发展、建设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过程中,以“系统化、多元化、标准化、信息化、均衡化”(简称“五化”)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狠抓政策落实。一是以“系统化”构建新格局。要强化省老龄委对养老工作的领导,根据新时代养老工作的变化,增加经信、科技等部门作成成员单位,加大对养老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不断完善经费来源、组织保证、考核与激励等工作机制,统筹明确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家庭等责任、权利和义务,形成较完备的决策、执行、监督系统。二是以“多元化”激发新活力。在政府有限度地保基本、都底线的基础上,要对商业保险、以房养老等金融保险等与养老相结合养老方式尽快出台相关指导性之意见。要加大力度,民政部门要牵头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为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给予更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尤其,国土、规划、消防、工商、卫计等部门要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指导支持、出台相关具体、可操作性的部门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养老产业的营商环境。三是以“标准化”促进新提升。要加快行业标准“统一”,省老龄委要牵头组织制定符合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的行业统一标准,分别对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业、老年康复护理业、老年家政服务业、老年文化教育业、老年宜居服务业以及老年金融理财业等进一步较权威的界定和评价。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民政、质监、工商等部门对养老产业的监管职能,通过不断完善对养老服务实体动态监管和考核,建立健全社会服务实体准入退出制度。四是以“信息化”释放新动能。民政、经信、科技等部门要重点鼓励“互联网+”智慧养老创新,推动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开发和推广应用智能终端设备、智能健康产品等。同时,各级民政部门要着力建设智慧养老工作系统,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推动养老工作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五是以“均衡化”担当新使命。民政部门要重点关心支持养老基础较弱的县市,在基础建设投入、运营补贴、福彩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作者:康镇麟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