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7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施行。为让新《民促法》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真正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省人大代表童白玲在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尽快制定新《民促法》实施细则的建议。
【回音】
“如何保证可持续发展资金投入,学费该怎么收,学校终止办学时如何补偿……”有着近20年民办教育工作经历的童白玲,从新的《民促法》里看到了民办教育新希望,但同时也有困惑。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童白玲等4位代表所提建议列为重点处理建议,明确教科文卫委具体督办。省教育厅制定了《2017年“加快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细则促进湖南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类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2017年7月14日,省人大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上门督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友志对处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提出了要求。
“可以明确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依法依规保护民办学校举办者合法权益。”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尚在酝酿之中,对奖励或者补偿方案正在进行认真研究。针对代表关注的民办学校收费问题,2017年下半年刚开学,省发改委就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应遵循的9条原则。
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国土资源厅都作出了会办意见,将积极做好民办学校税收、土地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目前,正在按相关程序推进制定《民促法》实施细则。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贺威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