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芷江宾馆召开了第六次常委会,会议主要议题是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会场座无虚席,会议庄严肃穆。
随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志平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财政局、水利局等六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公布,把会议推向了高潮,会场爆出了震耳的掌声,这不仅是对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的由被审计单位向人大常委会议直接报告审计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认可,还是对该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开展人大审计监督工作的赞赏。
一、立规,祭出新招
岁末年初,春寒料峭。2017年1月13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主持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久建宣布:“下面进行第二个议程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当办公室主任汇报到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拟听取和审议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时,不少委员纷纷议论“人大听不听审计报告都一样,作用不大”、“人大作出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人大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的监督要敢于动真碰硬,要注重整改效果、重点应放在跟踪督办上……”
面对委员的呼声,新任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志平郑重其是的向参会的相关部门“一把手”及人大机关各委室工作人员提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监督不能‘一审了之’,要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让“屡审屡犯、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在我县彻底消除。”
4月21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上审议通过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处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随后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行文转发了该《办法》。
据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学华介绍,《办法》共十五条,包括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监督的范围和方式、被审计单位和县人民政府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审计整改报告内容及方式、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处置规定等内容。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芷江人大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新机制的正式建立,将为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依法理财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 报告,反映实情
为使审计报告内容“货真价实”,县人大常委会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
在4月27日召开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联系财经工作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全滢明确提出:针对今年8月份和11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审计报告和整改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要把好质量关,督促县审计局必须按照《办法》规定的内容报告,做到肯定成绩实事求是、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意见切实可行。
6月25日,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县审计局向县财政局反馈的有关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的意见以及县审计局向县政府提交的审计报告,全面熟悉和了解了审计的原始资料,掌握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情况。
7月15日,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县审计局送交的拟在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审计报告进行初审,并郑重指出:“审计向人大的报告必须做到真实全面,有什么问题就报告什么问题,不必掖着藏着,审计机关应如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结果”。根据审议情况,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审计报告中其他财政收支内容不全面、查处问题反映不完整的地方一一指出,并建议县审计局进行完善补充,同时要求县审计局在县人大常委会议召开前 7 天将补充完善后的审计报告送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
8月11日,召开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县财政局、审计局、民政局、水利局、扶贫办等10多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邀列席。会上,县审计局长作了《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着眼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关注了地方财政经济运行基本情况,总体反映了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揭示了县本级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执行、水利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医疗保险基金、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以及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收支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历任两届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贤忠当即点赞:“今年的审计报告不仅用数据和事实说话,还对存在的问题讲的深刻、讲的到位,审计报告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三、询问,不讲情面
为了使常委会组成人员能议深问透审计报告的相关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过程中创新引入现场询问环节。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当审计局长作完审计报告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蒋文智首先提问:“我县2016年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预备费扩大范围安排用于工作经费,请问财政局如何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因财力不足,在编制2016年全口径预算时确实存在县本级预算资金不能满足预算单位的支出需要、部分留有缺口的现象,今后,我们一是将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非特殊情况不追加预算。二是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严控预算支出,同时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全县上下提倡勤俭节约。”县财政局长曹日红积极回应。
“据了解县水利局因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造成建设材料被盗,施工单位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青苗补偿的名义虚报资金1.2万元用来弥补被盗材料损失,对这个问题水利局打算怎么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祝万里针对水利局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犀利发问。
面对委员的询问,县水利局长龙克文当即表态:“对于在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我们水利局党组将认真研究,健全相关制度,同时对施工单位虚报青苗补偿费1.2万元进行核实追缴,并全额上缴财政”。
县水利局长刚回答完。委员邓向东又直截了当向县红十字会医院发问,“据群众反映县红十字会医院将个别科室如碎石科对外承包,收取管理费问题,这违反了有关规定,请问县红十字会医院将怎样解决类似问题?”
县红十字医院院长刘小华答复:“这个问题自审计局审计后,我会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今后红十字会医院的所有科室一律不准对外承包,收取管理费,委员提到的碎石科现已纳入外科管理,由红十字会医院统一核算。”
在长达两个小时的询问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抛出12个问题,个个直击要害,触及财政管理及群众利益的“症结”。到会应询的县审计局长谭小强深有感触的说:“委员们提出的问题一针见血、不遮不掩,既有“查问”的认真,更有“责问”的“辣”味,着实让我们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感到空前的压力。”
“这种面对面、题对题,一问一答的监督方式问出了水平,问出了力度,彰显了人大监督的作用和实效”这便是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梁志平在表态时感言,同时他在会上强调县审计局及相关单位必须按照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及委员反映的相关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抓好整改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四、整改,不留 “死角”
揭露问题不是人大监督的目的,让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更好的推动“一府两院”工作才是人大监督的最终目的。
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审议意见,明确规定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收到审议意见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同时,要求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审计整改情况跟踪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等。
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审议意见第三天就召开政府常委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时限、责任部门、单位等。
涉及审计查出问题的相关部门也以人大审议为契机,积极作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对于人大审议意见和2016年审计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截止现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整改的问题32个,已整改到位31个,正在整改的问题1个……”这是在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县审计局局长对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积极回应。
同时县政府还责成对涉及审计查出问题的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医院等单位就整改情况首次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处理办法》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对测评为整改结果不满意的单位,整改报告不予通过,由县政府督促该单位继续整改。在本次常委会上,对涉及审计查出问题的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办、县红十字会医院等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测评,均为满意,从而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随着掌声的平息,县人大常委会唐志平在讲话中指出:“审查和批准财政预决算报告、监督财政预决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认真实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目的是进一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各部门的责任感,改进日常工作,认真报告工作,使审议意见处理落地有声。今后县人大常委会不仅要继续实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还要在人大相关工作中引入这类机制,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跟踪监督,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统一,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有依据、有力度、有实效,彻底改变“审议意见落实不落实一个样”的问题。
来源:芷江人大
作者:赵建军 杨学华 杨雁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