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汝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汝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34人,实到32人,符合法定人数。
首先,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清主持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对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接着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会议决定接受何珍良辞去汝城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会议决定接受汝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黄光华的提请,依法任命何珍良、盛钢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义雄、朱明杰、朱群志、谭芳芳为汝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新任命人员面向国旗国徽进行了宣誓,随后,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肖春英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肖春英寄语于新任命人员:一是认真学习好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好“四种意识”;二是认真履行好法定职责;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来源:汝城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朱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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