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汝城县监察委员会拟任职人员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下,集中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本次参加考试的拟任职人员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人、委员4人。
根据《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汝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程序的决定》,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任命前必须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暂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本次参加考试的拟任人员成绩全部合格。
考前,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向每位参加考试的人员发放了《汝城县人大工作若干规则制度文件汇编》学习资料。考试期间,严格了考场纪律。拟任命人员专心细致答题,考场严肃认真,体现了该县党员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来源:汝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朱征 朱卓林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