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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个强化”开展好工作评议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编辑:redcloud 2017-12-22 14: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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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议“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和举措。探讨如何在新时代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评议,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实效。笔者认为应突出以下“四个强化”。

  强化工作程序,科学选定对象。从法律和实践角度看,“一府两院”及其所属部门,都应处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理应都纳入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评议范围。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确定工作评议对象的时候,既要考虑工作的平衡性和评议的普遍性,又要突出工作重点,有所则重,按年度分次分批确定评议对象,有计划地进行,增强专项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工作评议的质量和水平。原则上要经过制订计划、确定对象、宣传动员、自评自查、视察调研、形成意见、听取报告、会议评议、票决测评、跟踪监督和公布结果等多个步骤和环节,最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把好前期调研、会议评议和反馈落实阶段的工作,统一规范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工作评议设定的内容程序,一个环节套着一个环节地进行。

  强化组织安排,搞好前期调研。在前期准备阶段,人大常委会要精心安排,拟定好开展工作评议的安排意见和实施方案,明确评议的指导思想、评议的单位和内容,以及方法和要求,抓好调查研究,为开展评议做好保障。要改进调查工作方法,采取分管领导负责、其他负责人参与,一个委室牵头、多个委室配合、吸收人大代表和兼职委员参加的工作模式。不但要调查本部分,而且要深入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及工作服务对象中去调查,认真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调查方式上,既要“面对面”听取评议对象的工作报告,又要“背靠背”听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反映;既要沿安排线路察看,又要坚持随机抽查察看。要与部门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座谈,查阅执法文书、个案卷宗等资料。也要召开被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被评议部门要写出自查报告,以便评议组对照报告开展评议,在此基础上,评议组应形成较客观全面的评议调查报告。

  强化公开评议,力求客观公正。经过准确、调研阶段后,人大常委会要进行集中评议。集中评议时,常委会要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和评议小组的调查报告。这两个报告,既要充分肯定专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又要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正确的认识,在进行满意度测评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议要始终贯彻公开、公正、民主和透明的原则。应通过在新闻媒体、人大网站上公布联系电话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常委会集中评议时可组织人大代表和群众旁听,常委会对专项工作报告的满意度测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评议过程要邀请新闻媒体参加,进行跟踪报道。评议结束后,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作出总体评价,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建议党委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

  强化跟踪督办,推动整改到位。整改工作至关重要,能不能抓好抓实,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评议工作的质量。要坚持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整改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被评议部门要抓好自查,主要领导要加强督查,找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政府要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落实。评议工作小组要通过组织代表视察、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是对一些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屡查屡有的问题和重点建议的落实情况,要一抓到底,保证整改到位。在评议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评议工作小组要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启动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程序。被评议部门要以专项工作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维、创新手段,把整改提高结合起来,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做到评议一次长期受益。要通过评议,评出新作风,评出新气象,评出新干劲,评出新动力,推动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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