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瞄准新目标,迈好新征程。
一、坚持讲政治,准确定位人大工作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因此,县级人大及常委会在行使各项职权过程中,必须自觉增强党的观念,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县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发展战略;必须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形成步调一致、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县级人大及常委会必须把服务好党委工作大局放在人大工作的首要位置,通过人大特定的工作方式,聚民智、凝民心、抓监督、促落实,保证党委决策的贯彻实施和政府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必须坚持以党委决策统领工作全局,把党委决策的要求贯穿于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的全过程,务实履职,通过人大的工作把党委的决策转化为人民的意愿,把人民的意愿变成美好的现实。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源自人民,在开展人大工作中,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代表和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始终将人大工作根植于人民群众的沃土,倾听群众呼声,使人大职权的行使符合人民群众的意志,赢取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要认真督促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把服务群众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使工作真正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二、坚持依法行权,提升工作质效
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是宪法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项权力。能否正确行使事关人大及常委会工作的成效、作用的发挥。
依法正确行使决定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表现。常委会要抓住事关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依法实施监督,是人大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县级人大及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使监督工作取得新的突破。要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到民生的重点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确保监督工作规范的进行。要从监督议题的确定、调查研究、会议审议、跟踪督办等环节入手,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措施,确保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依法正确行使任免权。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到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既体现党的意图,又反映人民意愿,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的意愿,认真负责地任免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坚持发挥代表作用,助力全面建成小康
充分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农民中间,具有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要鼓励代表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大局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汇集群众的智慧,当好关注群众利益的“贴心人”、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热心人”和反映群众意愿的“代言人”,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渠道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搭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
充分发挥好代表的示范带头作用。县级人大及常委会要积极组织基层的代表宣传好十九大精神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热情。激励农村人大代表学习掌握先进的种养技术,争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头人,做科技致富的典范,争当认真学习、宣传政策、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维护民利的模范,通过自身的号召力和影响力,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在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作用。
充分发挥好代表参与决策作用。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是体现民情民意的一个重要方式。县级人大及常委会要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的新思路、新措施,不断完善对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扎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结率和满意率,从而体现出代表参与决策的作用。
来源:冷水江人大
作者:吴超华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