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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来源:新化县人大研究室 作者:袁敏 编辑:redcloud 2017-12-22 14: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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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副书记、副主任李劲柳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姜世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绍斌,副主任曾欣华、张陆林、刘晓英,副县级干部何觉慧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谭华,县政协常务副主席李旭伟,县政府办主任吴春松、县财政局局长吴黎明、县城管局局长刘政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邹胜武、张立雄、陈东彦、杨宗勇、刘涌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映辉、邓继禹,县纪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长龚龙,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机关办委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邹胜武受县人民法院院长彭志业委托所作的《新化县人民法院2017年工作汇报》,县人民检察院副监察长吴映辉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加新委托所作的《新化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情况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段绍斌所作的《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变动和补选情况的报告》。

  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谭华宣读了《关于提请审议新化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议案》,县城管局局长刘政文就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作了有关情况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陆林宣读了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的《县人大常委会县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议案,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伍利高、副主任委员汪家彪分别就《县人大常委会县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起草情况作了有关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第一副书记、副主任李劲柳就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筹备情况作了有关说明;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李丁辉就《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情况作了有关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化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决定》《新化县人大常委会县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的决定》和《关于召开新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讨论了《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还通报了2017年乡镇人大选举结果。

来源:新化县人大研究室

作者:袁敏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