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与市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协助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促进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冷水江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出台《冷水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与市政府对口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对口联系部门联系会议不定期举行,最少每年举行一次。
《制度》规定,各对口联系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报告工作情况,将自己的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
《制度》规定,各对口联系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和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要主动联系、邀请财政经济委员会参加,财政经济委员会执法检查、视察、重要议题的调查研究等活动,也可以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以便进一步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工作支持。
《制度》要求,各对口联系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的调研报告、业务动态、简报、统计资料等,及时报送市财政经济委员会,以利于及时了解对口联系部门工作动态和安排,更好地开展工作,共同努力服务经济发展,也有利于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打分时,做到评价客观公正,更加全面。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财经委
作者:卿晓晖 杨丹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