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召开的花垣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民族宗教和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体育局五个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经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10名县人大代表满意度投票测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意度超过90%,被授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奖牌。
此次会议评议的五个单位是在办理代表建议5件以上且未被安排进行年度工作综合评议的政府部门中确定的。会上,各被评议单位报告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在评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代表积极发言,对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和要求,并从面商沟通、办理措施、落实情况和综合评价方面对被评议单位的办理工作当场进行满意度测评。
人大代表经过调研走访等方式形成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通称建议)是民意的会聚。为解决以往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复轻办理”、代表“被满意”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花垣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办法》,提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解决了以往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难以区分和评判的问题。
来源:花垣县人大办
作者:吴建斌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