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冷水江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对冷水江市公安局执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的情况进行调研。
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暂行办法》以来,为做好《暂行办法》的实施工作,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了党委会和局务会传达办法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民警学习宣传有关内容,根据《暂行办法》内容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先后出台了《变更强制措施办案单位和法制大队集体讨论制度》、《冷水江市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冷水江市公安局主办侦查员工作制度》、《冷水江市公安局法制员管理规定》、《冷水江市公安局案件庭审旁听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工作协调,对有疑难的撤销案件共同协商探讨,对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出具无羁押必要性检察建议。自《暂行办法》实施至今,冷水江市公安局局共办理决定撤销案件60起,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17起,无超期羁押案件,另案处理案件10起,决定不予立案54起,基本上做到了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法律文书。
冷水江市人大法制委对市公安局在接受人大司法监督方面所做的工作予以肯定,但也指出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少数干警思想认识尚不到位,未能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与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衔接有时候还不到位,相关案件报送尚未完全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市公安局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落实司法监督工作,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措施,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效果。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与大力支持下,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公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来源:冷水江人大
作者:康登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