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剑恒讲话。
12月7日,湘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剑恒,副主任赵国政、曾耀辉、刘绵晖、李西文、胡自庚以及全体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贤,副县长荣虎成,县人民法院院长余清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湘晖,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相关乡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于12月15日-18日召开湘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会议主要议程、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相关会议事项。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审查确定补选和另行选举的20名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同级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各部门积极主动、认真落实,审计突出问题基本得到整改,会议要求今后要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办事,加强预算编制、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的规范性,通过审计查出问题“举一反三”,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一府两院”对代表建议的办理举措有力、效果明显,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加大办理力度、强化机制建设,切实把代表建议的办理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果。
会议听取了《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大财经委、法制委2017年工作报告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事议题。依法通过了赵勇光等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补选齐学军同志为湘潭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来源: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代奇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