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我国宪法、组织法和监督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一项神圣职责。近年来,祁阳县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城乡规划监督工作,为建设幸福美丽新祁阳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把脉规划,提升设计水平
2012年10月,祁阳县组织开展了《祁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总体规划修改工作。2013年,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对祁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2年修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规划设计人员赴醴陵、浏阳、邵东学习考察,和湖南省城市规划设计院专家进行了交流,提出了建议。调研组普遍认为,只有科学超前的规划才能保证城乡建设多留赞叹,少留遗憾。据此,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从源头入手,先期把好规划关口。一是重视城市科学定位。督促县政府及规划部门把县城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定位高起点落实到规划空间上,在城市形态、功能品质、产业结构等领域体现更高层次。根据《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2-2020)》,到2020年将祁阳建设成为50平方公里,50万人口的重点县城的要求,2016年,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又督促政府及规划部门尽快完成县城7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到县城控规全覆盖。突出宜居宜业宜游,真正做到目光前瞻,相对超前,与祁阳未来发展相适应。二是重视城乡规划统筹。引导以规委会为主体,政府唱主角,着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县城突出 “一江两岸”、“一环三轴、五区七中心”的县城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建成区面积由09年的18.7平方公里扩展到29.4平方公里, 县城人口达到27.8万,城镇化率达49.7%。滨江豪庭、汀兰华府、金沙湾、浯溪御园等一批住宅小区,有亮点,有特色。县城西区建设着眼30年不落后,50年有看头,西区的陶铸广场成为市民休闲娱乐中心,每天聚人无数。经济开发区办公、厂区、物流分布有序,规划合理,商住、学校、医院配套,功能齐备,吸引大量外来企业入园。小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也取得了较快发展,黎家坪、白水等乡镇功能逐步配套完善,吸引力和辐射能力逐步增强。竹山、小江村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重视人与自然和谐。把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理念贯穿到城乡规划的全过程。在致力旧城改造的基础上,注意彰显山水人文风貌,编制完成湘江百里画廊总体策划、浯溪湿地保护规划、浯溪公园扩园及浯溪文旅小镇概念规划方案、祁阳县城老城区保护规划方案、黎家坪特色小镇策划方案、潘市特色小镇策划方案等。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提质改造民生北路、新兴路、盘龙路、甘泉路等10余条主干道,建设龙山公园、修建白竹湖休闲广场、修缮文昌塔和潇湘楼;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关停整治工程、蓝天清水工程、绿色祁阳工程、农村环保工程、环境安全工程等“六大工程”,城乡面貌得到极大改善。
二、监督执行,确保规划实施
城乡规划建设,规划是先导,执行是关键。对此祁阳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加强对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尽力保证规划不走样,不变调。一是连续跟踪务求实效。2008年到2017年,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全县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问卷、座谈、走访、实地察看等形式掌握第一手材料,形成有说服力的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提交常委会审议,审议意见及时向政府交办,并坚持跟踪督办,适时听取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连续十年的持续监督,引起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促进了祁阳县规划建设水平的逐步提高。主要表现在规划意识增强,坚持县住建局技术初审、专家评审、征求公众意见、规委会审议、政府审议、人大备案等规划审批程序,健全和完善“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的管理体制。2016年全年招投标工程100余处,招投标率和报建率均达到100%。规划力度加大,完成了县城7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做到了县城控规全覆盖。继续突出镇、村规划编制,完成了140个行政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和13个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基建投入增多,2016年全县启动实施城镇化建设项目102个,其中完工项目36个,在建项目44个,计划开工项目20个,累计投资达15亿元。执法力度大为加强,以创卫为抓手,近两年县城区共依法拆除违建10659户、面积36万平方米,城中村拆除违建270户、面积12160平方米。二是多种方式形成合力。祁阳县人大常委会注重通过开展工作审议、督办议案建议、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代表视察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2015年祁阳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对县规划建设局的工作审议,提出5条具体意见向政府交办,督促其抓住薄弱环节,重点做好小城镇建设和乡镇、村庄布点规划;突破难点工作,充分棚户区改造政策,统筹规划旧城区改造;参照冷水滩区经验,加大控违拆违的力度等,得到老百姓的好评。同年,针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急剧恶化的势头,祁阳县人大常委会还就“控违拆违”工作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调查报告报县委参考。三是专题调查彰显刚性。前几年,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频繁来信来访,强烈反映在建的县城西区葡萄园、金门山两个居民住宅小区随意改变规划,严重侵犯购房户及附近居民的合法权益。据此,祁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进行专项调查,成立了内司工委、城环工委、办公室三委室联合调查组,由副主任带队,走访了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葡萄园、金门山小区的购房户和附近居民,调阅了相关文件,实地进行了测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查实两小区擅自变更修建性规划、增建楼盘栋数、扩大容积率,导致小区内房屋间距变窄、房内光线变暗、公共绿化变少,引起购房户及附近居民极大不满。县人大常委会将其中的严重问题全部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促使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或处分,对购房户进行了协商补偿,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三、创新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祁阳县人大常委会逐步创新形成了一套人大监督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划执法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较好地实现了人大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督与支持的对立统一中的和谐共赢。首先,人大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一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城环工委主任参加规委会会议,提前介入审查。二是县城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修订时,按城乡规划法要求,组织人大代表座谈,举行听证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增加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是要求总规修改,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调整,向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规划执行情况年年听取汇报,实现全过程监督、全方位监督。四是依法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备案工作,督促县人民政府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及时、科学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其次,政府工作力度逐步加大。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由四大家分管和联系领导、规划、国土、环保、城管、房产、消防、经开区及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规划初审委员会;由县纪委、县监督局和规划建设局等单位组成的城乡规划效能监督领导小组,出台了规委会议事规程,为实现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供了组织保障。规划建设部门出台了《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程》和《城乡规划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从项目审批、施工现场以竣工验收全覆盖的监管体系。严把选址、设计、审批、放线四个关口,严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了监管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化。第三,部门实际困难较好解决。针对规划部门工作任务重、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的情况,祁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乡镇,调查了解基层工作的实际困难,向县人民政府建议,将乡镇规划管理员的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针对县规划部门编制规划资金不足的实际问题,县人大在审查财政预算时,尽量争取予以保障,近几年规划编制经费从每年不到500万元提高到1500万元。还升格了规划执法大队,新增30名财政全额编制,增设了县城三个规划建设站,充实了对城区规划监管力量。
来源:祁阳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曾武军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