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报告以其新高度、新定位、新表述、新思想、新部署,给我们擘画出一幅波澜壮阔的伟业蓝图。民族复兴,国家繁荣,需要乡镇人大勇立潮头,勇于创新,勇于担当。“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乡镇人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省、市、县人大工作和建设会议精神为主线,用好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发挥好代表作用,积极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践行新思想,开启新征程,迈入新时代,打造新高度。
一、明确“三个定位”,践行乡镇人大新思想
一要明确乡镇人大职权定位。《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乡镇人大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乡镇国家机关中处于主导地位,承担着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监督镇政府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职责,在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13项职权,概括起来就是“三权”,即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其中选举权中明确规定,乡镇政府及其组成人员由人大选举产生、受人大监督、向人大负责,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委先后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央批转的《全国人大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切实保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乡镇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最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明确提出,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监督工作,乡镇人大主席负责代表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这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要求,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人大工作,支持人大依法履职,积极创造良好环境;乡镇人大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乡镇政府要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二要把握乡镇人大主席的职责定位。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从工作实际运转来看,乡镇人大主席在乡镇领导班子和乡镇工作中处于重要位置,是乡镇仅有的四个正科实职岗位之一,关键看如何正确理解把握这个岗位,如何利用好这个平台,如何以有为树立权威、赢得有位。常言道,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责,乡镇人大主席的首要职责任务就是搞好人大工作,当前我们一些人大主席思想认识不到位、角色站位不准,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党委、政府工作上,把人大工作当成搞副业,直接影响了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对此,乡镇人大干部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找准履职定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树立基层人大的良好形象。
三要明确乡镇人大职能定位。为更好地落实乡镇人大的职能,笔者认为,应参考县级以上常委会履职经验做法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主席团在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作用,在目前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常设机构之前,我们可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采取乡镇人大会议作出决议决定的做法,扩大和赋予主席团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任免权。在代表大会期间,一是会前向乡镇党委报告大会有关事项、决定会议召开时间、发布会议公告、抽调人员筹备大会等;二是会中主持召开预备会议、安排各代表团分组讨论、讨论决定决议草案等;三是会后发布决定决议、公告当选人员名单、会议文件整理、归档等。在闭会期间,一是在开展监督工作方面,如进行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等;在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部分变更,部分调整乡镇总体规划等。二是在开展选举任免工作方面,补选个别主席团成员和罢免个别代表等。三是在联系服务人大代表方面,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组织代表学习培训等。四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健全主席团会议和工作等各项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注重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等。
二、处理“三个关系”,开启乡镇人大新征程
一要处理好与乡镇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是人民与党的关系的具体化,坚持和依靠党委领导,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人大要自觉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把服务乡镇域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作为工作重点,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要处理好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人大与政府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乡镇人大首先要树立监督意识,敢于监督、大胆监督,其次要善于监督、科学监督。坚持监督支持并重,把帮助破解发展难题、促进依法行政作为重点,从法治的角度想方设法帮助政府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促进问题得到解决。要通过人大渠道广泛宣传政府工作成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最终通过政府工作成就来检验人大工作效果。
三要处理好与县级人大的关系。县级人大与乡镇人大的关系不是领导关系,而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工作上的联系关系和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县级人大也是乡镇人大的坚强后盾。乡镇人大要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按时报送工作要点、审议意见、工作总结等文件,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活动,多向省、市、县人大媒体投送工作信息、理论文章,提升乡镇人大整体水平。
三、突出“三项重点”,迈入乡镇人大新时代
一要开好两个会议。积极贯彻中省市的新要求,乡镇人代会每年应举行2次,没有选举事项时,乡镇人大会议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召开的人代会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人大上年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安排情况;半年召开的人代会主要任务是通报上半年政府、人大工作进展情况,议定下半年工作措施。会前要合理安排好视察调研和学习培训活动;会中要严格组织好预备会、主席团会和全体会议,保证代表足够的审议时间;会后要督促政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努力把人代会开成依法、民主、务实的盛会。新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主席团是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主席团会议是履职方式,依法定期监督政府工作。乡镇要积极探索制定召开主席团会议的制度办法,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结合工作要点,听取审议乡镇政府及站所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审议监督活动,依法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抓好监督工作。要认真制定监督计划。坚持议大事、少而精的原则,围绕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精心筛选监督议题,同时按照县级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统筹兼顾确定各项履职活动,科学合理地制定出乡镇人大工作要点,为全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扎实开展监督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评议站所活动,注重搞好调查研究,善于发现政府工作的困难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全力帮助政府加快发展。要规范审议监督过程。认真起草视察调查报告,组织代表积极开展审议监督,会后形成审议意见转政府及站所办理,并向代表通报办理落实情况,努力提高审议监督规范化水平。
三要搞好代表工作。要切实加强代表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民主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论断,重点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以及代表履职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活动室的作用。及时把新一届省市县乡镇人大代表划分编组到人大代表活动室,人大主席和代表小组长要切实负起人大代表活动室的管理责任,常态化地开展学习交流、视察检查、接待选民、化解矛盾等履职活动,使人大代表活动室真正成为代表履职的主平台。要精心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按照“届内每名县乡镇人大代表至少向选区选民述职一次”的目标,把握“白天室外、参与选民多、代表准备充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以活动的有效开展,提升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意识。要健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全面推行代表联系选民、履职承诺制度,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大力宣传代表的履职事迹,激励代表履职尽责为民。
四、坚持“三个狠抓”,打造乡镇人大新高度
一要狠抓学习。打铁先要自身硬。乡镇人大干部要重视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的学习,尤其要系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规定》等履职必备的“母法”“工具法”,做到掌握人大业务、熟悉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要加强人大秘书的培训管理,引导其增强责任意识,熟悉人大业务和写作知识,为人大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二要狠抓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要求,建设好人大阵地,设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配备2名人大秘书,至少确定1名为专职,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满足工作需要。乡镇人大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乡镇人大议事制度、主席团会议制度、监督工作制度、代表活动制度、来信来访办理制度、代表及人民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制度等,加快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
要不断创新理念,在坚持完善评议站所等做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人代会选举人员就职向宪法宣誓活动,实行政府组成人员届内向代表报告履职制度,研究制定决定重大事项、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等办法,通过实践创新,达到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发展的目标。
来源:桥头乡人大
作者:钟兆雄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