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汝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加大对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情况的监督,把它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列入了2017年人大工作要点。
2017年初,汝城县人大财经委、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副主任黄宁宇、原副主任邓新周的带领下,深入到汝城县财政局、汝城县国资中心、汝城县经科商局、汝城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福泉度假有限公司等十余家相关主要国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通过走访、现场调查、座谈、询问等多种方式对全县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资源)及经营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地调查。2017年6月23日,汝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汝城县国有资本经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肯定了全县国有资本经营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客观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四个方面具体的工作建议,以汝常函〔2017〕4号文件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一)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汝城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从2018年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独立编制。
(二)健全国有资本监管制度。一是健全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按照事、权、人相匹配的原则健全管理机构,充实监管力量。二是明确管理职责。要明确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职责,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要对全县国有资本、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经营、收益、分配、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加强风险防控,严格责任追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要全面摸清家底,理顺经营体制,加大管理力度,降低经营成本,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抓好县城建开发公司等融资平台及国有企业转型,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加强PPP项目、郴州市福泉度假有限公司等政府性投资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等资产管理。落实县地热所在热水镇拥有的国有土地和房产国有资产权益。切实理顺官溪山庄经营体制。中湘钨业公司欠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要及时催缴到位。认真落实《汝城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和《汝城县热水地热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地热水使用管理办法和供水价格,抓好城市公共供水、水力发电、地热水等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要结合县城老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办理,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认真开展绩效评估。要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每年对国有企业进行严格地财务审计,认真开展绩效评价,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
县人民政府收到交办函后,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对各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就加强财政收入质量、财政资金管理、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安排。经过几个月的积极努力,县人大财经委、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加强跟踪督办,于今年10月26日专题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一是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汝城县人民政府已做出安排,从2018年始独立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部门正积极开展预算草案编制工作。二是完善国有资本监管制度。草拟了《汝城县国有出资企业分类监管办法》,广泛征求意见,提交汝城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随即实施。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认真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项目资产清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1924134万元,负债总额702101万元,净资产总额1222033万元。汝城县财政局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直搬迁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强化县直搬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三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汝城县人民政府针对全县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等行为,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制定系列管理办法,出台相关配套激励措施,提高各县直单位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建立统计上报制度,加强闲置资产管理。严格财务审计,开展绩效评价,研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办法,通过政府采购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国有资产绩效评估,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经济和社会效应明显提高。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1995万元,2017年仅1-9月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累计完成3526万元,预计全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可实现8000万元,同比上年有大幅度增长。
经过一年的努力,汝城县国有资本经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汝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0月26日专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理情况报告,并认真进行了审议,投票表决结果为满意。人大监督正当时,汝城县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仍然还有广阔空间可为。
来源:汝城县人大
作者:朱越斌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