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汝城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曹波来到县人大代表选举土桥镇第三选区,当面向选民代表报告了自己的履职情况,这是汝城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的一幕。
会上,曹波向选民代表报告了自己履行职责情况,并接受了选民的询问和监督。他说,作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自己努力在履职期间时刻铭记责任,心装人民群众,胸怀法律武器,为经济社会发展、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三个带头”,即敬畏法律,带头严格守法用法;牢记责任,带头履职为民;严以律己,带头把纪律挺在前面。随后,与会的选民代表结合曹波的述职情况,对他当选人民代表以来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并就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曹波现场答复选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现场不能解决的建议,他表示将带回去分好类、整理好,及时跟有关部门进行交办。
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是人民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按照宪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践行“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求的有效载体。代表向选民述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代表述职报告在选区各有关单位予以公示;也可召开代表述职会议,由代表向选民当面述职并接受选民的监督。
来源:汝城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陈春生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