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召开再动员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主任委员、党支部书记李平主持,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支部副书记黄泽良,以及办公室、司法监督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党支部书记李平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全省市厅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一期集中轮训班”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在机关党组会上的讲话精神等。
会议要求,委员会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真心实意认真学。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自学的基础上,每周集中学一次、每月交流讨论学一次、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次。要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特征内涵和目标任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委员会工作等三个主题,结合内司委工作特点,重点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中国共产党章程、刘云山同志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栗战书同志关于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沈春耀同志关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汪永清同志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姜伟同志关于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尹蔚民同志关于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文件文章。
党支部书记李平强调,党支部按照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尽快制定好具体学习方案。要围绕三个主题近期开展三次集中学习讨论,每个党员干部要撰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做好参加机关知识竞赛准备。要组织好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述职、党员评议、支部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来源: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党支部
作者: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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