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桂东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业军,副主任李飞雄、张丽娟、黄冠斌、张友恒及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军华,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黄维意,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朱飞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黄志宏,县财政局局长扶江峰,县纪委驻县委办纪检组郭惠兰,市人大代表钟兆雄、李明奎,县水利局、县文体广新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党的十九大明确的各项任务在我县落地生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水利局局长何伦泉、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罗健东、县民政局局长方石清、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郭柏藩、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郭力波的履职情况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各调查组的审议发言。会议认为,四位履职报告人员能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带领其所在科局的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在工作领域上取得了新成绩,为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客观指出了他们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会上,对五位履职对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何伦泉、方石清、郭力波测评结果为满意,罗健东、郭柏藩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各履职对象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财政预算的议案》、《桂东县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及县人大财经委《关于桂东县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收入来源真实可靠,支出符合政策规定和我县实际,预算调整方案合理、可行。为切实做好预算调整工作,会议建议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切实维护预算调整的严肃性;不断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抓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工作,确保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桂东县调整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上,市五届人大代表钟兆雄、李明奎2位同志向会议口头报告了履职情况,伍志平、阳桂元、张荣亮3位同志向会议进行了书面述职。参与述职的人大代表立足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代表的权利与义务、闭会期间依法履职情况、提出的建议议案情况以及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献言献策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述职。会议对钟兆雄、李明奎2位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钟兆雄、李明奎2位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会后,测评结果报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经会议表决,决定免去樊振华同志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接受了王洪波同志、郭亚飞同志、方益波同志、扶海舰同志、郭学良同志、郑丽能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表决接受了郑丽能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来源:桂东县人大
作者:唐胜红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