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条例》宣传工作,10月31日下午,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在人大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部署落实《条例》宣传工作会。沅陵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大队等15个单位的相关领导参会。
会上,县人大法制委阐明了《条例》制定的过程和颁布与实施的重要意义,县人大城环工委结合实际对各单位如何宣传落实《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学海作总结讲话。
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大队、县环卫所、县长效办等单位与会人员深感这部《条例》是当前沅陵县卫生文明城市创建、加强城市管理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及时雨。表示一定认真组织学习,全方位宣传好《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来源:沅陵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