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地方志立法调研组赴南京、扬州、宿迁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参加南京、扬州调研活动并讲话。
调研组在省地方志馆参观了“方志之乡”展厅、乡镇村志及民间艺术文化展厅、志鉴阅览室和旧志阅览室等功能区,观看了省地方志办公室制作的《传承文明 服务当代》宣传片。听取了省地方志办公室、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和扬州、宿迁市政府及部分区(县)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地方志立法进行了座谈交流。
许仲梓在调研中充分肯定省和各市地方志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地方志是自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和现实记载的重要资料宝库,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渠道。他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地方志“牢记历史,开创未来”的独特作用,充分挖掘“志”的时代背景和当代意义,积极扩展志、鉴、库、馆等多个领域,为后人留下详实的历史资料,为地方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和科学依据,努力服务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地方志工作中的责任,增强做好修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地方志机构队伍建设,开展人员业务培训,坚持修用并举,拓宽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立法质量,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条例要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江苏特色,要把解决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从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法律为依据,规范和促进地方志编纂工作,为推动地方史志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朱有华、章剑华、孙晋芳、胡晓抒、郝日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萍、王德明、王卓君,省人大代表陈琪、李政成参加调研。
来源:江苏人大网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