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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学习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之感

来源:汝城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陈春生 钟进茂 编辑:redcloud 2017-10-23 15: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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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大的工作状况和工作作风,直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整体功效,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信心。
    9月29日,汝城县委召开的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文件精神,及时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加强了对地方人大的工作指导;地方各级党委、人大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文件精神。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出从“三个转变”的新局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焕发出蓬勃生机。
  从定位模糊到工作有底气转变
  自2012年至今,本人先后在三个乡镇担任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在这6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太多乡镇人大工作的艰难与困惑,也因此更能真切感受到若干意见下发以来,乡镇人大工作蓬勃向上的势头。过去,基层一些同志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性质存在认识误区,人大主席很多都被安排直接负责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人大工作经常“撂荒”,人大干部处于“配角”地位。随着中央文件的下发,定位模糊的问题得到了顺利解决。现在各级党委用心谋划、系统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井坡镇及时加强对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大家对乡镇人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党委关注人大工作、支持人大建设,相关工作被县委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建立了人大常委会领导直接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在工作分工中,人大主席被明确专职必须专干,人大会议经费、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也都足额列入预算。这些举措使我们聚焦人大主业开展好工作的信心大增,底气更足、干劲更大。对人大工作模糊定位实现了到有底气的转变。
           从职能虚化到行权有章法转变
过去的法律法规对乡镇人大职权的规定较为笼统和原则,对乡镇人大工作究竟怎么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者心中无数。
若干意见下发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了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重点对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代表选举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集中作出修改。《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操作指南》进一步修改明确了有关乡镇人大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条例,制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定等。这些举措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和保障,实现了乡镇人大工作有标准、履职有标准、监督有依据、操作有规范,以往履职虚化的问题实现了向履职行权有章法的转变。
   从代表缺位到履职有平台转变
   人大代表就是要密切联系群众,否则为民代言就是一句空话。但在平时,群众务农打工难得见到代表,代表也没有公共场所接待群众,代表和群众之间隔着一层‘玻璃墙’。在若干意见下发之前,乡镇人大主席没少为这一难题烦恼。过去很多代表不知道怎么履职,认为当代表就是开会、举手、鼓掌,“缺位”现象较为突出,主席团和人大主席组织代表活动也缺乏有效手段和平台。
  若干意见下发后,县乡两级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代表缺位的情况开始改变。现在各乡镇均设立了“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代表工作站”等代表联络机构,实现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组织、有制度、有经费。与此同时,各乡镇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走访接访、调解纠纷等工作;井坡镇通过开展“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组织代表投身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民生重点领域,基层人大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通过建设代表履职平台和开展主题鲜明、务实有效的代表活动,长期困扰基层人大工作的代表缺位问题实现了向履职有平台、代表活动丰富的转变。
 

来源:汝城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陈春生 钟进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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