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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

来源:泸溪县潭溪镇人大 作者:彭顺民 编辑:redcloud 2017-10-13 07: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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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为新时期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联系人民群众最直接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思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乡镇人大工作慢慢走向规范化,基本能够做到每年依法召开代表大会会议,认真行使法定职权,闭会期间能够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开展调研,组织代表开展小组活动,为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存在这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是人大干部专职人大工作不够。目前,乡镇人大主席除了主持人大工作以外,大多还分管精准扶贫、计生、党群、组织、宣传等工作。 繁重的党务、政务工作,使人大主席和副主席难以抽出太多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和从事人大工作。目前,大多数人大主席和人大副主席 是“名专而实不专”“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自己的责任田”。以我县为例,上半年的机构改革,各乡镇人大副主席都调整到党委、政府部门任职,而相应的替补人员确没有配备到位,导致乡镇人大专职人大工作的只有人大主席一人,当前正值县乡人大换届之际,人员的“青黄不接”,人大席经常唱“独角”戏。

  二是法律地位与现实情况有差距。地方组织法赋予乡镇人大13项职权,但这些规定都过于原则,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缺乏法律的强制力。因此,乡镇人大履行职责难,存在被群众称为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在行使决定权时,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社会发展计划、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没有依法作出相应的决定决议,而由党委决定或召开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后由政府实施。在组织视察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时,代表深入了解不够,意见建议质量不高,跟踪督办不力,监督效果不好。

  三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欠规范。少数乡镇人大召开乡镇人代会随意性大,会议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会前准备不足,没有召开主席团会议,未将会议日期、会议议题提前通知代表,不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研;会中安排欠科学合理,会期只开一天或半天,甚至与工作会套开,审议报告时间不够;会议主题混乱,极个别乡镇把人代会开成了党委、政府部署工作的“一揽子”会议,影响了乡镇人代会的质量。

  四是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意愿不强。由于行政体制的原因,乡一级政权往往是协调配合上级开展工作,自己做不了主,导致一些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特别是涉及民生项目建设的建议,乡一级政府往往无力解决,导致代表履职意愿不强。于是,就出现了有的乡镇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存在“三少”现象:审议发言少,个别代表甚至在届期内都没发过一次言;参加活动少,部分代表外出务工代表很难参加小组活动,甚至不参加人代会;议案建议少,没有开展调研,提不出有价值的议案建议。

  二、产生问题主要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思想认识不够。少数领导人大意识淡薄,不习惯按法律要求办事,认为人大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甚至觉得乡镇人大工作是做虚功,导致从事人大工作者缺乏信心。有的人大工作者“二线”思想严重,工作激情不高,“过渡”想法作怪,权当“跳板”,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另一方面,乡镇人大监督职能无章可循。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性机构地位,也没明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闭会期间可以履行代表大会职权。乡镇人大主席团或人大主席虽然可以组织本级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活动,但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监督其解决和落实上无法无据、无章可循,处于乡镇人大主席团或人大主席想管不能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该管无法管、名管实未管的现状。

  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要从巩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确保乡镇人大在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有职、有权、有责。各乡镇人大主席,要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把加强和依靠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全过程,做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切实做到主抓工作与分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经常性的指导,促使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积极开展“双联”工作,乡镇人大的重要活动和会议要派人参加,从点到面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定期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等,了解乡镇人大工作现状,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问题。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中邀请乡镇人大主席或者副主席参加,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细化代表活动。立足常态化,深入开展多种主题活动,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多形式开展学习培训,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活动,以会代训、发放学习资料和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提高代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和建言献策的议政能力。多途径开展代表活动,建好用好“代表之家”,扎实开展工作视察、学习考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强化代表意识。多渠道联系选民,组织代表走田坎、访农家,与群众面对面谈心,增强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意识。多措施办理代表建议,通过现场督办、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做好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所提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

  四是优化保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配齐乡镇人大副主席和人大专干,保障人大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干。同时,加大乡镇人大干部交流、提拔和使用力度,选拔年轻有为的干部从事人大工作,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乡镇人大干部队伍,确保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合法性、规范性、实效性原则,建立健全主席团例会、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制度,修订完善选民登记、代表小组活动、主席团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及办理登记簿,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建立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邀请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创新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面宣传乡镇人大在“人大制度、法律法规、重要会议、依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五大领域的生动实践,提高乡镇人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落实经费保障。将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需要。规范召开会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开好人代会,时间不得少于一天,使代表有充分的时间审议;切实把握会期安排、会前准备等步骤,规范会中审议、会后督办等程序,努力提高会议质量。

来源:泸溪县潭溪镇人大

作者:彭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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