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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几点思考

来源:泸溪县人大办 作者:唐晓明 编辑:redcloud 2017-09-14 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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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对加强地方各级政权组织建设和促进各项工作开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结合近几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实践和面临的新情况、存在的新问题,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当前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干群中厌选、畏难情绪较为普遍。一方面,选民热情不高。在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时选民“只见公告难见人”的现象较为普遍,选民缺乏对候选人的了解或根本不认识候选人,使选民参选意识不强、热情不高,认为换届选举无非是上面定名单,下面走程序。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主要是因为乡镇人大干部变动频繁,熟练人大工作干部少,而人大换届选举法律要求严、程序要求多、经费难保障,导致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选区划分、选民登记难度大。根据《选举法》的要求,本行政区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目前,我县外出务工人口多,而外出务工的人员大多都是有选举资格的选民,有的选民户口迁移,工作单位和住处频繁变动,人户分离,加之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我县先后进行了乡镇区划调整和建制村合并,这些给选区的划分和选民的登记带来了不小难度。

  三是代表素质和代表结构难以平衡。目前,农村相对有文化、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青壮年绝大多数已外出务工经商,妇女和老人留守农村,他们既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同时又是参与换届选举的主要力量和对象,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整体文化素质、思想观念、活动能力均不及外出务工人员,客观上造成了推荐高素质代表候选人有困难。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代表结构有一定的要求,这对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强调代表结构和方方面面的比例,在某些地方就会产生只能选某人的现象,常常造成工作能力强、威信高、群众拥护的人当不上代表。从以往来看,有的代表当一届人大代表,开会不发言,平时不履职,建议不会提,只是占一个人数。

  四是选举组织工作难度较大。选举法规定,委托投票必须书面委托,且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但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大多没有书面委托的习惯,书面委托实际上难以实行,流动人员的选举权利难以保障。加之由于地理因素和农村经济因素的制约,一般山区多数将采用流动票箱这一方式投票。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如果没有较强的民主法制意识,就可能发生操纵选民投票和擅自填写选票等违法行为。

  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当坚持的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起着基础性作用。因此,换届选举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样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强化党的领导应把握三点:一要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个时段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统筹安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准备好多种方案和措施。二要精心做好代表和领导班子人选的考察、摸底和推荐工作,及早明确人选,并做好介绍和宣传工作,力争能让大家从心里接受人选。三要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人代会临时党支部的组织作用,通过他们的工作和党员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影响代表中的党外人士。

  二是坚持发扬民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可以说,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的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步骤。充分发扬民主应把握三点:一要健全选举机构,组织好选举委员会。要选择那些具有选举经验的人大代表,党员、团员是选民中的先进群体,要注意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通过他们团结和影响广大选民。二要培养骨干选民,充分发挥骨干选民的带头引导作用。要选择那些坚持正义、公正无私、敢于直言、具有较高群众威信的选民作为骨干选民,引导他们带头依法办事,使换届选举时刻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要注意宣传重点。要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主要程序和纪律要求。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对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要贯彻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特别是负责组织选举工作的有关组织和人员,必须首先学好有关法律,熟悉运用程序。对关键性问题的法律规定,一定要了如指掌。要力求做到“四个一切”:组织者一切讲话、言论要出之有据,言之有规;一切活动符合法规要求;一切程序严格按规定运作;一切候选人一律平等,宣传和介绍情况要公平公正,不带任何意图。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仿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在选举中接受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大宣传,营造舆论引导氛围。以往选举正反两方面经验告诉我们,选举前的宣传教育至关重要。要把这次的换届选举工作搞好,首要的工作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采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着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主要步骤和工作要求,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使选举知识入村、入户、入心、入脑。二是要根据工作步骤重点宣传。要围绕选举的各个阶段工作有针对地进行宣传发动。如在选民登记阶段,重点宣传选民的条件和登记方法等;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重点宣传公民如何行使提名权,如何把握代表素质等;在投票选举阶段,重点宣传选民如何投票,如何委托投票等。三是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加强对选民的教育提高他们对选举工作的认识和参加积极性,帮助选民认清选出一个好代表对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当地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重大作用。四是做好换届纪律宣讲教育。一方面,做好中央“九严禁”、省委“约法三章”“三个一律”等换届纪律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深刻吸取“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经验教训。通过换届纪律的学习和反面案例的宣讲教育,让每一名参与选举工作的人员明白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做到“三早”,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前,要开展调查摸底,力求做到“三早”:一是选民情况要早掌握。要组织和安排人员,深入到所在行政区域的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对选民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上次选民登记以来的选民变化情况,为科学合理划分选区做准备。二是代表资源分布要早摸底。县委组织部门、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先一步着手对现有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和去留情况进行考察分析;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了解各阶层、各界新涌现的代表人物及分布情况,并注意合理安排新选出的村党支部、村(社区)干部的代表人选,为下届代表提供合适的人选。三是工作骨干要早培训。要组织力量,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学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文件,使之尽快熟悉选举工作要求和法律知识,确保整个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把好“三关”,严格依法稳步推进。一是把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关。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是直接选举的两项基础性工作,必须按照依法、科学、便民的原则进行。划分选区时,农村地区以按居住地划分为宜,城镇地区以按生产单位划分。选民登记时要以张贴公告和电视、报纸、新闻媒体公告等形式及早告知选民,采用设立选民登记站和专职工作人员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选民登记核对。选民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和正式候选人名单必须严格按选举法规定的时间公布,不得更改。二是把好代表结构和素质关。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时,要广泛发动选民把那些想提名的候选人都推选出来,当选民提名的候选人不够广泛,由组织安排代表候选人时,组织应深入群众向选民详细介绍该候选人的情况,让选民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为下一步协商打下基础。在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阶段,要反复向选民讲清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由哪些方面的代表构成更合理,逐步让选民形成共识,使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又能将选民身边所熟悉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推选出来。应当看到,不讲代表结构,就很难保证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肯定不行;过分强调代表结构和广泛性,又很难保证代表的素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肯定也不行。在这个问题上,也要强调严格依法办事,即建议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少数民族代表等结构成份必须予以保证,其他的结构成份只能做深入细致工作。三是把好选举组织和投票关。由于行政村的合并,使选民人数、选区范围都比过去成倍的扩大。因此,选举不能搞以召开选民大会为主的一刀切做法,应提倡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例如,召开选举大会,可设主会场、分会场。除此之外,选民到投票站和在流动票箱投票都可以。如对外出务工选民可以探索改委托投票为邮递投票、短信投票、网上投票等,可以将回原居住地开选民资格证明改为在参选地填写选民资格个人保证书等等。

来源:泸溪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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