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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 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行使人事任免权——邵阳市隆回县人大常委会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9-06 1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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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回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湘发〔2015〕26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有序行使人事任免权。我们的具体作法是做到“三个坚持”,实现“三个统一”。

  一、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统一

  县委在研究干部人选时,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报有关情况,并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既坚持和维护党管干部的原则,尊重和相信党组织的推荐,又做到实事求是和依法任免。一方面认真贯彻县委人事安排意图,及时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通报县委的意图和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听取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高度统一思想,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另一方面,在任免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2015年至今,县委共向县人大常委会推荐任免人选62人次,常委会依法任免62人次,所有提请任命人员均满票或高票当选,完美地贯彻了县委人事安排意图,实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

  二、坚持依法办事,实现任免工作规范化与制度化统一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和完善了《隆回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对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进行了程序性和实体性的规范,为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强化审查。第一,把好人事任免议案审查关。凡“一府两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需在常委会会议召开10日前报送任免议案和任职前发言材料,由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提请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进行审议。第二,把好任前了解关。我们通过要求提请机关提前报送拟任命人员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并结合拟任命人员平时工作情况,充分掌握拟任命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第三,把好法律知识考试关。坚持任命人员逢任必考制度,考试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提请常委会审议、表决。

  三是规范程序。第一,抓好任职前表态发言。拟任命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就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作任职前发言,并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第二,规范审议表决行为。对列入议题的人事任免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并形成共识后,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当场统计,当场公布。重要的人事任命邀请县委主要领导参加并作发言。第三,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坚持在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后,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为做好宪法宣誓工作,我们严格按《湖南省向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购买宪法宣誓本、宣誓台,制作固定宣誓牌,明确宣誓仪式组织和工作程序。在宣誓时,先是全体起立,奏国歌,再宣誓人员就位;宣誓结束时,要求宣誓人员依次报出姓名,增强了宣誓仪式的庄严神圣感。

  三、坚持任后监督,实现监督和支持的统一

  一是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经常性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认真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督促落实代表和群众的申诉、控告,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日常监督。同时,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专题询问、质询,落实审议意见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

  二是落实任命人员年度履职报告制度。依照《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年度履职情况的暂行办法》规定,在每年12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任命的全体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报告年度履职情况,会议邀请县委书记、县长参加。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采取无记名表决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常委会公报上公布,同时报送县委书记、县长、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县委高度重视测评结果的运用,2015年来,对测评结果好、表现优秀的人员予以提拔重用,将个别连年测评结果较差的人员及时进行了组织调整。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依规按程序行使人事任免权,把一批批政治可靠、业务精湛、勇于担当的同志任命为各部门领导干部,使任命人员增强了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激励他们为我县的民主法制、扶贫攻坚、民生改善等各项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