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株洲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8号和省委26号文件精神,探索实行“四个一”工作法,即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审议议题,原则上要有“一次课题研究、一次专项调查、一次民意征集、一次特邀发言”四个程序,通过提高审议的深度、精度、广度和可信度,实现了审议质量的大提升。
一、开展一次课题调研,提高审议深度
围绕县委的要求、发展的需求、“一府两院”的请求、代表的诉求,精选常委会议题。近两年,共确定了新农合、社会保障、学前教育、精准扶贫、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征地拆迁、法院执行、禁毒、招商引资等21个审议议题。对这些议题,按照常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牵头把关、对口委室组织承办、其他组成人员适当参与的组织架构,在审议之前以课题立项研究的方式,进行综合调研,最终形成“有情况综合、有必要性分析、有可行性研究、有科学性论证”等“四有”要求的课题报告。目前,已完成13个这样的综合课题报告,为常委会决定、决议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决策依据。如今年在全市率先作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普遍反映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指导性,受到各界的赞誉。
二、开展一次专项调查,提高审议精度
为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精准度,我们对常委会审议的预定议题,在机关委室综合调研之前或综合调查过程中,针对一些重大事项,提炼出若干特定问题,每次交由至少一名县人大的相关兼职常委,按照“作风务实、调查扎实、数据翔实、分析真实、建议求实”的“五实”工作标准,找准上级要求与基层民意的结合点,开展一次专项调查,形成一份书面发言材料并在审议时发言。专项调研的目的是:围绕特定问题,研究相应建议,这个建议既要注重可操作性,能解决具体问题;更要注重准确性,合乎法律政策和社情民意,能规避各种风险。截至目前,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兼职常委共写出专项调查报告13篇,专项审议发言26人次,提出问题84个,提出建议102条,为常委会形成科学合理的决定决议,奠定了坚实基础。如审议“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议题时,兼职常委针对县政府“规划”这个“点”开展专项调查,最后提出了搬迁并新建机关幼儿园、建立健全幼儿教师社保体系等多条具体建议,切入点和发力点都更为精准。
三、开展一次民意征集,提高审议广度
为使常委会审议时视野更宽广、信息量更丰富、考虑问题更周到,我们制定并下发了计划表,对审议的每一个议题,每个镇都有至少一名县人大代表,负责在各自所属选区开展一次社情民意的调查和征集,要求形成一份与议题相关的社情民意信息材料。县人大代表与基层百姓身近、心近、情近,通过发挥他们的作用,打通了常委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个一”工作法开展以来,分布在全县8个镇的183名县人大代表,先后已有122名代表按计划参与了13次民意征集活动,共征集到来自最基层的1532名普通群众的意见建议431条,这些意见和建议原汁原味,充满泥土气息。如驻龙船镇县人大代表在征集法院执行民意调查时,利用微信、QQ群征集本选区选民385人意见,征集到群众对执行宣传、执行力度、部门协调联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14条;在审议征地拆迁议题时,渌口镇和南洲镇的代表,通过走访征集到群众对实施拆迁补偿标准公开、联合会审、实行“三榜公示”等方面的具体意见。这些意见对常委会的审议,起到了十分有益的补充和完善作用。
四、开展一次特邀发言,提高审议可信度
为确保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利用好代表履职调研或民意征集的成果,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专门在程序上增设了一个“特邀发言”的环节,即在审议议题相关单位汇报发言、人大机关对口委室调查发言之后,常委会组成成员审议之前,增加了特邀发言这个程序。每个议题均从参与调研或民意征集的代表中选择至少2名基层的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作特邀发言。这些特邀发言,都是在收集来的众多代表的第一手材料中,经过比较分析后挑选的,针对性强,又接地气,列举的事例真实可靠,反映的问题客观实在,从而增加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同频共振和可信度。每次常委会审议议题,特邀发言都是最精彩的,这不仅仅是因为群众语言生动活泼,更重要的是因为身边的故事份量最足,震动最大。如在审议禁毒工作时,特邀的代表用鲜活事例发言,引起与会人员广泛共鸣,为常委会提出相关审议意见,强化和凝聚了坚实的思想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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