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至31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余怀民,副主任吴名凤、陈红日、羿宝明、李建民、吕毅、朱用文及秘书长曾癸银参加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邹菊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壮晓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荣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机关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张家界旅游观光磁浮专线工程(一期)穿越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段项目的议案的决定、关于修改《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有关人事任免的议案。
会议指出,《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根据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后,即将出台的我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根据《立法法》规定,《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将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颁布施行。
会议要求,市人大财经委及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认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对《张家界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省委关于“张家界要在‘在锦绣潇湘’全域旅游基地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的要求和市委实施“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以及按照问题导向的要求,对我市全域旅游工作全面进行广泛深入的针对性调研论证,确保《条例》在我市实施旅游发展“双核三极多点”总体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龙头示范作用以及构建“两个生态”中发挥好引领服务保障作用。
来源: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林世凯 杜博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