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娄底冷水江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建议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办理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建议,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绝大部分审议意见及主任会议建议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但还有部分意见建议尚未落实,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切实抓好环境资源保护;要密切关注民生,扎实抓好养老、医疗等工作;严格执行城东生态城控制性规划,尽快研究出台城东生态城过渡性安置房管理、拆除方案,坚决拆除到期或擅自建设的过渡性安置房,预防重复拆迁。 市人民政府针对审议意见进行一一落实,并积极予以回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市人民政府的积极态度予以充分肯定。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张万年
编辑:redcloud